吉林省
上海市
4月3日0-24时,上海市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25例,其中浦东新区141例、闵行区65例、徐汇区34例、宝山区31例、杨浦区29例、静安区28例、普陀区21例、黄浦区16例、长宁区15例、嘉定区14例、虹口区11例、松江区8例、奉贤区5例、金山区3例、青浦区3例、崇明区1例。新增无症状感染者8581例,其中浦东新区3529例、闵行区869例、黄浦区813例、徐汇区464例、宝山区431例、嘉定区410例、杨浦区344例、静安区315例、普陀区304例、松江区258例、青浦区217例、虹口区178例、崇明区143例、奉贤区117例、金山区99例、长宁区90例。
福建省
4月3日0-24时,福建省报告新增本土病例16例,其中泉州市13例、厦门市3例。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6例,其中泉州市25例、福州市1例。
黑龙江省
4月3日0-24时,黑龙江省新增确诊病例15例,其中哈尔滨市12例、大庆市2例、佳木斯市1例;新增本土病例9例,其中佳木斯市5例、哈尔滨市4例。
江苏省
4月3日0-24时,江苏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6例,其中盐城市7例、南京市1例、徐州市1例、宿迁市1例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9例,其中宿迁市19例、苏州市11例、盐城市10例、南通市6例、徐州市3例。
四川省
4月3日0-24时,四川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0例,其中成都市9例、乐山市1例,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9例,其中成都市4例、乐山市3例、资阳市1例、凉山彝族自治州1例。
浙江省
4月3日0-24时,浙江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8例,其中宁波市3例、杭州市2例、温州市1例、嘉兴市1例、湖州市1例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0例,其中嘉兴市6例、温州市2例、杭州市1例、宁波市1例。
青海省
山东省
海南省
4月3日0-24时,海南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6例,其中海口市2例、三亚市2例、琼海市2例;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1例,其中三亚市20例、海口市1例。
广东省
山西省
4月3日0-24时,山西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例,均在太原市;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,在太原市。
安徽省
4月3日0-24时,安徽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例,其中阜阳市3例、淮南市1例,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9例,其中淮南市51例、阜阳市13例、芜湖市3例、合肥市1例、马鞍山市1例。
江西省
4月3日0-24时,江西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例,其中南昌市2例、抚州市1例、上饶市1例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9例,其中南昌市33例、抚州市3例、上饶市3例。
河北省
河南省
4月3日0-24时,河南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,其中郑州市1例、滑县1例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0例,其中周口市13例、郑州市3例、永城市3例、信阳市1例。
贵州省
4月3日0-24时,贵州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,均在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。无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。
北京市
4月3日0-24时,北京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,在大兴区。无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。
湖南省
4月3日0-24时,湖南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,在娄底市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,均在长沙市。
陕西省
4月3日0-24时,陕西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,在西安市。无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。
辽宁省
4月3日0-24时,辽宁省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9例,其中沈阳市30例、营口市7例、鞍山市2例。
湖北省
4月3日0-24时,湖北省新增无症状感染9例,其中随州市4例、黄石市2例、荆州市2例、武汉市1例。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
4月3日0-24时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增无症状感染者6例,其中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4例、乌鲁木齐市2例。
云南省
4月3日0-24时,云南省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例,其中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2例、昆明市1例。
甘肃省
4月3日0-24时,甘肃省无新增确诊病例。新增治愈出院9例,其中,兰州市3例(城关区1例、七里河区1例、安宁区1例)、兰州新区3例、白银市景泰县2例、天水市秦州区1例。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例(均在兰州市七里河区)。解除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5例,其中,兰州市22例(七里河区15例、城关区3例、安宁区2例、西固区1例、榆中县1例)、兰州新区9例、白银市景泰县2例、天水市秦州区2例。新增无症状感染者轨迹信息由相关市(州)或县(市、区)进行发布。
天津市
4月3日0-24时,天津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,均在南开区。
重庆市
4月3日0-24时,重庆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,在南岸区。
疫情防控提醒
主动报备
请有以下风险区域旅居史人员,以及接到外省(市、县、区)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,或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,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(村)、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,并按要求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。
高风险等级地区
中风险等级地区
防控提醒
▲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能够降低感染率、重症率和病死率,请未完成全程免疫接种的人员尽快完成全程接种,符合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条件的人员也请尽快完成加强针接种。
▲科学佩戴口罩,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,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;保持居家环境整洁,加强通风消毒;养成勤洗手、戴口罩、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;咳嗽、打喷嚏时注意遮挡,注意咳嗽礼仪。
▲如出现发热、咳嗽、腹泻和乏力等症状,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,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并做好个人防护。